“毒瘤”,是那些背弃初心使命、丧失党性原则、以权谋私的腐败分子。他们利欲熏心、贪赃枉法,结党营私、祸乱纲纪,是侵蚀党和军队健康肌体的最大威胁。历史与实践反复证明,腐败问题具有顽固性、反复性,对腐败分子的任何姑息迁就,都是对党和人民的犯罪。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,必须始终高悬惩恶利剑,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、刮骨疗毒的勇气不减、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,以党纪国法军规为锋利“手术刀”,坚决割除一切寄生在强军事业上的“毒瘤”,持续强化“不敢腐”的强大震慑,为深化标本兼治、铲除腐败土壤奠定坚实基础。
割除毒瘤,必须坚持无禁区、全覆盖、零容忍,彰显除恶务尽的坚定决心。 我们党自诞生之日起,就将纪律严明、清正廉洁写在自己的旗帜上。从中央苏区处决谢步升打响“苏维埃反腐第一枪”,到延安时期依法严惩战功赫赫却腐化堕落的肖玉璧,再到新中国成立之初果断查处刘青山、张子善的“共和国反腐第一案”,无不彰显了我们党有腐必反、除恶务尽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“得罪千百人、不负十四亿”的使命担当,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反腐败斗争,坚持无禁区、全覆盖、零容忍,坚持重遏制、强高压、长震慑,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,“打虎”“拍蝇”“猎狐”多管齐下,查处了一大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,清除了党、国家、军队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。这深刻昭示:在党纪国法面前,没有免罪的“丹书铁券”,也没有不受惩处的“铁帽子王”,无论涉及到谁,无论职务多高、资历多深、背景多复杂,只要触犯党纪国法,都必须受到严惩。唯有如此,才能形成“伸手必被捉”的强烈预期,让意欲腐败者望而生畏、知止收敛。
割除毒瘤,必须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少数,保持高压严治的强大态势。 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。割除毒瘤,不能“眉毛胡子一把抓”,必须突出重点、精准发力。要紧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,坚决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、阳奉阴违的“两面人”,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军委主席负责制的绝对权威。要紧盯重点行业领域和军地交叉地带的腐败,深化整治权力集中、资金密集、资源富集领域的顽瘴痼疾,坚决斩断利益输送链条,破除“潜规则”。要紧盯“一把手”和领导班子等“关键少数”,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履职用权的全方位监管,对不收敛不收手、胆大妄为者严查重处,防止形成“破窗效应”。要紧盯群众身边的“蝇贪蚁腐”,深入纠治官兵反映强烈的“微腐败”和不正之风,维护基层公平正义,巩固军心士气。通过持续聚焦发力,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,让腐败分子在军队中无立锥之地,让歪风邪气无所遁形。
割除毒瘤,必须做到依规依纪依法,确保惩处精准有力、经得起检验。 运用党纪国法军规这把“手术刀”割除毒瘤,必须精准、规范、有力。要坚持实事求是,以事实为依据,以纪法为准绳,做到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、定性准确、处理恰当、手续完备、程序合规。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特别是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,抓早抓小、防微杜渐;对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,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,实现政治效果、纪法效果、社会效果有机统一。要健全完善反腐败法规制度体系,与时俱进完善纪律处分条例、监察法实施条例等,为精准有效惩治腐败提供制度保障。要坚持惩前毖后、治病救人,在严厉惩治极少数严重腐败分子的同时,教育挽救大多数,实现惩戒与教育相结合。要主动接受党内监督、群众监督、舆论监督,确保反腐败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,让每一起案件的处理都成为公平正义的彰显,经得起历史、实践和人民的检验。
“新松恨不高千尺,恶竹应须斩万竿。”割除腐败毒瘤,是反腐败斗争最直接、最有力的体现,是净化政治生态、赢得党心民心的关键之举。当前,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,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,腐败存量尚未清底,增量仍有发生。绝不能有松劲歇脚、疲劳厌战的情绪,必须始终保持“永远在路上”的政治清醒和“永远吹冲锋号”的战略定力。全军上下要深刻认识腐败的极端危害性和反腐败斗争的极端重要性,坚决支持党中央、中央军委和习主席的决策部署,以更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,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。要持续强化“不敢腐”的震慑,为“不能腐”的制度建设和“不想腐”的思想自觉提供坚强保障,不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,确保人民军队绝对忠诚、绝对纯洁、绝对可靠,为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、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证。
